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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问责情形 推动精准规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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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组织实施问责的尺子,其中关于问责情形的规定,则是这把尺子上清晰标注的刻度。新修订的《条例》,在2016年《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细化、完善问责情形,划出问责红线,列出负面清单,推动精准问责规范问责,督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一是立足党内问责,对失职失责情形全覆盖。新修订的《条例》第七条,聚焦党内问责,进一步丰富问责情形,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细化为11大类,涵盖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方面,使责任更加清晰、明确。
作者 陈亚新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9年第18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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