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5年1月底在扬州召开了建筑类专科教育研讨会,讨论了建筑类专科专业的划分原则问题。根据讨论情况,加上本人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写成此文,以作探讨。 专科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独立层次。它的培养目标和规格,不同于大学本科或中专,要有其特色。这是在制定专科专业划分原则时要首先考虑的一个问题。 建筑类专科教育属于高等工程教育的一部分,它不同于文、理、农、医、师范等,也不同于工科中机、化、电等其他几个大类。我国的建筑业现状与其他行业相比较。
出处
《高等建筑教育》
1985年第2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in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