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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企业实践经历纳入职业教育教师准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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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教育部等七部门正式印发了《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这一规定无疑对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步伐、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规定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作者 何文明
出处 《江苏教育》 2016年第36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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