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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7大法律误区,再不知道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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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以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就是'N+1'N是指工作年限,+1是指代通知金,很多HR及劳动者一说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就想当然的认为是N+1。实际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N+1仅适用于以下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未能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如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亦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即:(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出处 《环球聚氨酯》 2017年第8期88-89,共2页 Polyurethan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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