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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个绿色建筑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不符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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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教民向记者介绍说,这部《条例》填补了河北绿色建筑缺乏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不仅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
出处 《环球聚氨酯》 2018年第12期24-25,共2页 Polyurethan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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