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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有限合伙人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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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限合伙制被视为最能平衡私募股权基金各方参与者利益的组织形式,被广泛运用在欧美私募股权基金中。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的诞生,使得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有了合法的发展环境,但其发展仍面临多重困难。其中,对有限合伙人的保护缺位就是阻碍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从对有限合伙人保护的角度出发,探寻现行法律制度对有限合伙人的保护缺位之处,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制度环境,提出对有限合伙人的保护建议,以期有限合伙这一组织形式能够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领域更好地被应用和完善,促进我国经济不断发展。
作者 刘阳
出处 《天津滨海法学》 2014年第1期252-267,共16页 Tianjin Binhai Law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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