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5月1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颁布实施,弥补了长期以来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在法律操作层面上的法律空白,对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的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维护公共利益与诉权保障角度,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制度仍不完善。因此,从法定起诉主体、诉讼客体、证据制度及诉讼请求等因素分析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并进一步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考量,以期实现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的再完善。
出处
《天津滨海法学》
2017年第1期280-292,共13页
Tianjin Binhai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