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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应该是内容与形式统一和谐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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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5年的戏曲调演较好地体现了“三并举”方针,其中新编古代戏和现代戏给人留下的印象尤为深刻。它们不但展示了戏曲创新的成绩,也在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提出一些新问题。理论界一种很流行的看法认为,戏曲的审美价值主要在于形式美方面,或者说戏曲是一种形式大于内容的艺术。这种认识的可靠性是令人怀疑的,因为它既不符合戏曲历史的实际情况,也无法回答现实提出的问题。
作者 孟繁树
出处 《剧本》 1986年第2期-,共2页 Pla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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