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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较大”应当不限于单笔诈骗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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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本案,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认为:虽然'从自由心证的角度出发……其行为对社会危害性大,应以犯罪论处',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认为,本案定性处理涉及两个问题:一、定罪的体系性方法首先,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指控犯罪,应当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罚法规',即行为触犯刑法分则某条款,具备刑法分则某条款的构成要件。
作者 阮齐林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8年第1期9-1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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