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多发的成因及对策探究——以湖北省枣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实践为视角
摘要
一、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概况及特点2012年至2016年,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共办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88件104人。上述案件涉及的罪名有四个,分别为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
-
1范跃红,张雯,曾琰,李春慧,何若愚,邓俊,王蓉,何漫宣,葛象慧.公益诉讼,看“浙”里[J].方圆,2019,0(3):44-47.
-
2中国法院网.合伙建煤场 非法占用农用地获刑[J].农村新技术,2019,0(5):63-63.
-
3李立峰,付泽,武佳佳.“四拳”打通林业生态痼疾[J].方圆,2019,0(3):49-49.
-
4陈为永,赵岩.利益救济视域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J].中国检察官,2019(9):56-59. 被引量:1
-
5本刊记者.是合法还是滥伐[J].清风,2019,0(4):41-43.
-
6法律在线[J].农村新技术,2019,0(4):61-63.
-
7谷德新.森工林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调查报告[J].检察调研与指导,2019,0(2):63-65.
-
8潘元庆,郧文聚,潘小娜.“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法释辨析[J].中国土地,2019,0(6):36-38. 被引量:2
-
9关博.生态补偿机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以辽宁为例[J].中外企业家,2019(7):107-107.
-
10张海林.防沙治沙、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探讨[J].南方农机,2019,50(12):208-208. 被引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