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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第三人型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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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韩某系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业务员,主要负责房屋出租和租后服务。按照公司的规定,业务员应该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不得直接收取租金而应安排客户向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租金;确有必要自行收取的。
作者 季成 蒋家棣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2期48-50,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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