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对于降低捕后羁押率、防止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这项制度不断深化,检察实践中也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如怎样界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监所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应该是程序性审查还是实质性审查?依申请进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如何适用法律?对法院决定逮捕羁押的案件检察机关如何行使检察监督权等等。在当前各地、各级检察机关认识不一致、实践不统一的情况下,有必要厘清和探讨这些问题,达到规范审查工作机制,提高检察监督效果的目的。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15期64-66,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