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本案,司法实务中存在以下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现主犯在逃,其他三人的诈骗犯意不明。在对抢建房屋张贴了违建通知书的情况下,政府属于明知违法仍然给予拆迁款,嫌疑人有理由相信其取得拆迁补偿款的合法性。即使不合法,也属于行政违法,尚不构成犯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在案的三人明知是违章建筑,又在政府发布通告后抢建房屋,获取拆迁款,主观目的是明确的,且有出资,有分成。政府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导致王某某等骗取拆迁款,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18期6-9,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