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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贪污贿赂案件中再生证据的提取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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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再生犯罪证据是经过滋发、培养而出现的再生的能够证明犯罪的线索,即再生的犯罪线索,是犯罪嫌疑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为掩护罪行,逃避惩罚所进行的一系列反侦查活动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犯罪线索。这样的犯罪线索是派生出来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再生的犯罪线索。其主体是犯罪嫌疑人与利害关系人,产生的原因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进行的反侦查活动。
作者 王国强 李永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19期25-26,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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