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措施。上海、北京先后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作为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先行试点。在检察机关已全部应用统一业务系统管理和办理各类案件的情况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如何处理新增管辖类型案件与原有铁路检察机关管辖案件关系,实现案件信息数据的历史延续和兼容管理成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7期3-4,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