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纠纷案件中,判断医生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其与患者伤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由于是特定领域范围内的专业认知,多数情况下需依托于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然而,如果缺乏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依据即医疗病历真伪性进行鉴别、未依法对该鉴定结论进行质证,则很容易出现司法裁判不公的情形。本文以常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为实证分析对象,结合此案中当事人以病历虚假为由拒绝医疗事故鉴定应否承担败诉风险的问题,从证据认定的客观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方面,论述医疗纠纷案件中,如何正确认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证明力。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8期67-69,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