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苏丹红、毒猪油、三鹿奶粉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非常严峻。如何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犯罪的惩防机制,是我国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表决通过《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该修正案最为鲜明的特色即"严峻"。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的说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10期74-77,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