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众筹"是指项目发起人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传播的特性,集中公众的资金、能力和资源,提供资金援助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从形式特征来看,众筹融资似乎满足了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但笔者认为两者存在根本区分,具体如下。一、非法性要件对"非法行为"的具体界定是问题的关键。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15期78-,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