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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骗领家电下乡补贴款的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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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管理、经营财产的实质是能够对财产进行支配和处分。审核和垫付的性质不同,审核是公务,垫付是事务。代办申领和垫付补贴是经销商分别接受农民和财政部门的委托所产生的双方代理行为。经销商属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其利用审核的职务便利,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贪污罪。
作者 郭莉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18期7-9,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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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4

  • 1慕永通,朱玉贵.补贴概念与效果[J].财贸研究,2006,17(4):57-64. 被引量:6
  • 2魏文彪.“话题:家电下乡与市场规则——应遵循市场经济路径”,载于《中华工商时报》,2007年12月26日第07版.
  • 3李林,负相忠.“‘三农’问题专家评说‘家电下乡”’[N].中国税务报,2008-02-01(第005版).
  • 4“家电下乡:利国惠民一举多得”[N].消费日报,2009-01-08(第A01版).

共引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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