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官的客观义务要求超越控方立场,站在客观立场努力发现并尊重案件事实真相,并且使案件的办理达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及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后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变化,对公诉检察官的履职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公诉检察官在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时应该恪守客观义务,在观念层面转变司法观念,准确定位,注意处理刑事诉讼中的系列关系;在制度层面建立新型控辩关系,健全证据审查判断规则,完善诉讼监督程序;在行为层面严格遵循相关刑事诉讼原则,维护司法公正。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23期36-39,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