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商代运营公司通过虚构或者过分夸大自身运营能力吸引客户,在收取费用后提供少量运营服务的行为系民事欺诈还是刑事犯罪,应从电商代运营公司的经营模式、非法占有目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加以判断。如果进入刑事评价,该行为定性为诈骗罪亦或合同诈骗罪,则应从侵害的法益、被害人受损原因、犯意产生的时间等方面考察。定罪人员范围应区分公司发起人、中层管理人员、底层员工,并视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具体判断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涉案金额。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24期6-8,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