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体系运作良好与否,司法产品质量高下,司法机关是否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实现社会正义的神圣使命,都与司法官的素质密切关联。域外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普遍重视检察官的在职研修,并成功塑造了社会高度信赖的精英化检察官。随着我国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官在职研修存在的缺陷愈发凸显,需要立足我国司法实际,借鉴域外经验深入思考并及时跟进。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期53-55,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项目编号:GJ2016D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