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益诉讼反映了强劲的社会需求之下检察权的内涵扩张,其通过新的诉讼模式保护受损的公共利益,涉及的利益冲突更加敏感,当下的相关立法及实践无法充分发挥其制度初衷。对此,检察机关应在重视能力建设的基础上,立足现有的法律规定对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借助检察办案一体化模式,通过上级院督办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供后盾。通过与立案监督工作一体推进,在"两法"衔接制度框架内将检察机关的监督优势延伸至公益诉讼工作中。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关系,借助行政机关的专业化优势推动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期73-76,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