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明确:“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公文这一定义,充分说明,准确性是公文诸特点当中最为突出之点。公文的准确性是从文字规范、表达恰当。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1998年第1期39-40,35,共3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