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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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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我国刑事法律立法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是标志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成就的里程碑。 众所周知,罪刑法定的思想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它的本质在于反对封建社会的罪刑擅断主义,具有历史进步意义,至今仍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刑事法律所采用。
作者 李群英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1999年第3期31-32,35,共3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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