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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每十年进行一次污染源普查 2008年首次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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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7日,国务院公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从今天起开始实施。据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要求,国务院制定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出处 《中国建材资讯》 2008年第1期5-5,共1页 China Building Material Resources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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