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下调了两个百分点。根据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
出处
《中国建材资讯》
2017年第3期17-17,共1页
China Building Material Resources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