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政府性基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二、缴费义务人与政府性基金的特殊关联三、从法律保留看政府性基金的设立依据四、复式预算体系中的政府性基金五、有关政府性基金研究的未尽课题——代结论一、政府性基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尽管不是一种特有的财政现象,政府性基金却是中国特有的财政名词。近年来,各级政府不仅每年公布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而且对政府性基金进行特别预算。
出处
《交大法学》
2012年第1期62-73,共12页
SJTU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及武汉大学“70后财税法学术团队计划”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