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文化中个体生命来源的不同设定,决定了人生向度开展的不同面向、内容、丰度和厚度。从中国子为父隐和西方的杀子献祭的典型案例可以发现,处理事情时情感维护是第一位的。儒家和基督教分别赋予父亲、上帝与子女、世人以生命赋予者和被赋予者的不同地位,对前者的尊崇应当超越通常的理性,可以摒弃世俗的法律道德。一个追溯到有形的父亲,一个追溯到超越的上帝,其原因在于对个人生命存在的来源不同、不同文化赖以产生的生产方式不同、对个人获取成功的最主要因素认定不同。但当将对父亲、上帝的情感提升到一个极端,如何解决理论设定的周延问题、情感与伦理法律问题、道德勒索问题,两种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给予了回应。
出处
《基督教学术》
CSSCI
2017年第2期194-212,322,共20页
Christian Schola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