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长期以来理论界达成了一种共识,即竞争在发挥激励市场主体能动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英国古典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喻竞争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可将千万个企业对私利之追逐引上为社会造福的道路,最终导致社会资源的合理使用及使消费者受益。市场经济的活力源于竞争,而竞争的价值在于其可将信息机制与激励机制加以有机地结合。正基于此,如何藉国家之力助成一健康有序之竞争秩序,向来是各国经济学与法学界努力的方向。举德国推行得较为成功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型为例。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00年第1期265-301,共37页
Economic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