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法学界和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一些专家、学者提出,需要制定一部宏观调控领域的基本法。他们认为,该法可以考虑称为《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基本法》、《宏观经济调控法》或者《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2000年U月,在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第八次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上,有些学者进一步提出,应该争取早日将制定《宏观调控法》列入国家立法计划。2000年12月和2001年2月,杨紫烜、肖乾刚、贾俊玲、盛杰民、刘瑞复、刘剑文、张守文和北京大学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对制定《宏观调控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该法的框架结构进行了研究,会后形成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建议(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2001年2月24~25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和经济法研究所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与会的专家、学者王全兴、王守渝、卢炯星、刘文华、刘剑文、朱崇实、张士元、张守文、时建中、李昌麒、杨紫烜、肖乾刚、陈乃新、郑少华、徐孟洲、徐杰、戚天常、盛杰民、曾东红、程信和、韩志红、黎燕燕(以姓名笔画为序)和研究生肖江平、吴韬、云昌智、袁达松、邢会强、张江莉、郑汉杰、曾彦等,对《讨论稿》的修改完善发表了许多很好的意见。会后,又对《讨论稿》作了认真修改,形成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议案(修改稿)》。先后参加《讨论稿》和《修改稿》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的主要有杨紫烜、盛杰民、张守文、肖江平等。2001年3月,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多位代表在各自的代表团就制定《宏观调控法》的问题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受到了代表们的赞同。与此同时,由杨紫烜、赵学清、王坚、李浩代表分别领衔,在各自的代表团提出了四份'案由'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议案》的议案。在此前后,一些报刊对上述议案的提出和议案的主要内容作了报道,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应读者要求,本卷《经济法研究》特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议案》的内容予以发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一个基本经验。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主要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来抓好'十五'期间的结构调整。但是,我国目前在宏观调控方面还存在着调控目标不够协调、权力配置不尽合理、权力行使有待规范、决策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为总结我国宏观调控的成功经验,改善和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全面实施《宪法》修正案关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的规定,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下称《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是我国宏观调控的基本法。它统率各类单行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指导其制定和实施,具有协调和整合宏观调控法律规范的作用。目前,制定《宏观调控法》已是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01年第1期1-8,共8页
Economic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