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代议机关预算案修正权的法理基础(一)宪政分权与预算案修正权(二)代议机关的机会主义与预算案修正权二、我国人大修正预算案的相关立法与实践(一)地方立法规定人大享有预算案修正权(二)人大对预算案退回或否决的实践(三)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制度修改(四)人大对重点支出进行单项表决三、我国人大修正预算案的权限设计(一)收入预算案的修正(二)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12年第1期43-55,共13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公共预算过程、机构与权力——一个法政治学研究范式”(07JC8200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