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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业“营改增”瓶颈之突破:增值税课征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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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银行业又是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和支柱。根据《财富》杂志的排名,我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步入世界500强企业,但仍存在着不良资产率较高、资本充足率及盈利水平较低、经营机制不完善、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因此,将银行业逐步纳入增值税范围,为银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高效的外部环境,是促使银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地位的重大举措。
作者 陈少英 林莎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14年第2期27-38,共12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法学)建设计划(经济法学科)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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