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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主体体系中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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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对经济法主体体系的理论概括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具有自身特点的主体及主体体系。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是经济法律关系构成的基本要素,它既是经济权利的享受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能够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经济法主体如同民事主体、行政法主体一样,也是一类独立的法律主体。
作者 徐孟洲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14年第2期51-58,共8页 Economic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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