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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补亏的公司法立场——基于﹡ST飞彩的资本公积变相补亏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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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ST飞彩的资本公积变相补亏(一)法律背景我国1993年《公司法》第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姑且不说'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并非公积金在财务会计层面的用途,该条所说的'公积金',并未细分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更未明确它们下面的二级科目,也未指出它们弥补亏损的顺序。
作者 黄亚颖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15年第1期193-209,共17页 Economic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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