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法治运行中,存在大量的经济公共政策、自律性规范、行业标准、交易惯例等经济软法,构成了经济调控中的重要手段。经济软法系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非正式法源,是传统法学理论与当代法学现象脱节时,经济调整手段的公私交融而产生的。经济软法是经济硬法的必要补充,弥补着刚性的制定法的不足。经济软法与经济硬法的耦合、共生,实际上就是市场之力与政府之力的共生,二者以一种不断移动的平衡状态共同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起着调节作用。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17年第2期48-58,共11页
Economic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