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谦抑理念在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的适用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由于互联网行业的注意力竞争、创新竞争和跨界竞争的特性,其经营者集中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使得产生并发展于传统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规则在该行业适用中遭遇困境,主要问题在于国家反垄断执法机关对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干预过度,互联网行业及其竞争的特性需要执法机关谦抑执法。通过将谦抑理念延展至反垄断法领域,并对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审查进行必要和适度调适,有助于解决当前审查困境。反垄断执法机关应当采取个案分析、以附条件批准集中代替禁止集中以及以加强事后监管代替禁止集中等规制方式,以实现谦抑理念在互联网行业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的具体应用。
作者 孙晋 吴孝敬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17年第2期189-206,共18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研究课题“经济新常态下竞争秩序的司法规制与维护”(课题编号CLS(2015)D099) 2016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相关司法对策研究” 2015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空间治理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ZD2015WT023)部分研究成果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部分研究成果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6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