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供需关系的调整、产品类别的日新月异,使得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动荡不安、诸多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形下,纷纷申请企业破产。破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孳息,不可全然说其全然是黑色产物,也应看到其光亮一面。企业破产制度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同类型企业的社会竞争力。通览整个破产制度,重点应突出破产管理人。毕竟一个优良的制度体系也需要好的操盘手来实施。破产管理人制度决定着破产程序能否合法、有序、公正、高效地进行,确保破产程序实现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限度的获偿。文章在通过阐述分析破产管理人制度基础理论,重点分析目前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作者
姚正泉
应琦维
YAO Zhengquan;YING Qiwei
出处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第1期62-69,共8页
Journal of Jiangxi Op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