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确定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面对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价格监管的重心如何转,对放开商品价格如何管,这关系到价格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前途命运,是摆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6年第S1期98-101,共4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