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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浮动价格形式的必然性和当前试行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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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年多来,在一些工业品生产资料中试行浮动价格的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某些商品改变统一价格形式,实行浮动价格形式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好的,不仅可行,而且必要。今后的问题是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继续有计划地逐步扩大试行的范围。现就以下两个方面谈一些粗浅的意见。一、社会主义商品实行浮动价格形式有没有客观根据社会主义商品实行浮动价格形式,是由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所决定的,它的出现并不是人们臆想,而是一种客观必然。作为商品,社会主义商品同样有着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两重性;同样要经过商品的让渡以实现商品的价值,使企业可以进行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同样必须按等价值原则进行交换(习惯用语为等价交换,在商品的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后,按等生产价值进行交换,本文不述及这个问题,这里指广泛意义上的'价值')。
作者 邝日安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1981年第3期16-19,共4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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