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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7月国务院各部门有关按质论价规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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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械产品机械工业部于1985年1月23日,通报了对1983年以前被评为国优、部优的842种产品质量的复查结果:(1)合格的产品共625种,占总数的74.2%。在优质产品有效期内,这些产品必须使用优质产品标志,以便于用户进行质量监督,并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优质优价待遇。(2)未达到有关国际标准和现行标准的产品共23种,占总数的2.7%。撤销其优质产品称号。(3)机型落后、产量少,工厂主动提出取消优质产品称号和尚未贯彻国际标准的产品共23种,占总数的2.7%。从优质产品中予以除名。(4)已公布淘汰和需要更新换代的优质产品45种,未收集到有关国际标准的产品52种,一次性产品10种,有效期已满的41种。
作者 凌彬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1985年第6期29-30,共2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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