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物价管理部门如何适应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实现管理职能的转变,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新形势下物价部门管理职能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我认为可以概括为16个字,即:决策研究(即参谋职能)、管理协调(即执行职能)、信息服务(即反馈职能)、监督检查(即执法职能)。具体内容分述于下, 一、决策研究。主要是进行物价近期实施方案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总体规划,预测分析物价趋势,提出宏观的和主要商品价格的控制措施,为物价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政府对物价决策的参谋。二、管理协调。根据每个时期政府对物价的决策,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负责管理国家规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协调各类地区和重点行业的商品价格以及价格与其他经济杠杆的关系,指导国家定价以外的重要商品价格,把微观的价格活动纳入宏观控制的轨道。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1987年第4期38-39,共2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