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理测试技术在司法实践领域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因鉴定结论的敏感性和其本身固有的缺陷,致使人们对该技术依据原理的科学性、心理测试仪器性能和应用伦理等提出了质疑。同时,心理测试机制的混乱,行业标准的模糊和法律地位的不确定等问题的存在也在客观上限制了该技术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上述争议和问题的细致梳理,有助于研究者和实践者达成共识,有的放矢地改进技术,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心理测试技术的作用。
出处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A01期9-13,共5页
Journal of Xin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09中国刑警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0209039)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