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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探索事业单位监管“1+4+3”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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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4+3'事业单位监管模式,即:规范一张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统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年度报告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和事业单位异常信息管理、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四项监管措施,建立清理撤并、优化完善、职责规范三项调整路径,这套既开放互联又较为完善的闭环监管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全市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机构与行政》 2018年第12期50-5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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