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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所謂的“內”當釋作“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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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學界一般把甲骨文寫作'■'、'■'形之字釋爲'內',並以《合》13110+13140+13126、14732、《綴集》166等版'■'、'■'同見一條卜辭爲據,認爲甲骨文'內'字所从之'冂'內部作'人'形筆劃,而'丙'字'冂'形內部作'∧'形筆劃,兩者有細微區别。①這一認識似已成定論,幾乎所有的甲骨工具書都單出'內'字頭,或羅列'■'類形體,或舉出含'■'的卜辭。
作者 王子揚
出处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13年第1期231-237,共7页 Bulletin of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and Yin-Shang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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