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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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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政发[2018]50号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为推进金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市政府同意将雅畈村老供销社等153处建筑列入金华市区第二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予以公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并备案,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作者
机构地区 金华市人民政府
出处 《金华政报》 2018年第12期3-15,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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