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简介张辉和露娜系恋爱关系,2018年7月31日凌晨,张辉将露娜带至酒店,要求露娜归还项链和支付分手费,并强制露娜写下两张借条,其中一张为'露娜向张辉借项链一条、约125克、价值33000元左右,在8月17日归还',另一张为'露娜向张辉借人民币95000元'。同日8时50分,露娜报案。2018年8月5日公安局依法传唤张辉,就2018年7月31日凌晨所发生的事情进行了询问,张辉对要求露娜书写两张借条无异议.
出处
《金桥》
2019年第4期115-115,共1页
Golden Bri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