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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兼材料销售企业采用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探讨

Probe on general taxpayer accounting of enterprise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and material 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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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流转税的税率按工程收入的3%交纳营业税,材料销售业务按销售收入4%交纳增值税,这种办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单位.当材料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必须采用一般纳税人方法,其流转税按销售收入17%税率交纳增值税,同时对购入材料的进项发票予以抵扣.企业在兼营材料销售业务后,要为外单位储备一定的库存材料,所以,在材料采购这一环节上,由于事先不能分清是工程自用还是销售专用,这对财务核算带来了新的课题.
作者 施玮
出处 《上海煤气》 2002年第6期31-32,共2页 Shanghai G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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