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经济宪法"之称的新《预算法》已经接近现有制度下修法的"天花板",其在立法宗旨、保留央行国库的原来条款、人大监督政府预算、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等方面,都有很大进步2014年8月下旬,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专门会议,讨论预算法修改的四审稿,并于8月31日下午对预算法修正案进行投票,结果以161票赞成、2票反对、7票弃权而获得高票通过,这是应该值得庆贺的事。预算法有"经济宪法"之称,这次预算法的修订,历时十多年,全国各界参与人员之广,讨论问题之深,乃至全国人大和政协代表发言之多,在中国立法史上都是创纪录的。
出处
《中国经济报告》
2014年第10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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