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内外有争论,不少人认为目前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使企业经营机制没有得到真正转换,主张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尽可能降低国企股权比例,以促进国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种观点,出自片面和错误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大幅降低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和资本,将极大削弱国有经济,对经济社会全局造成重大影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围绕"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的中心点来设计和展开,"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出处
《经济导刊》
2014年第6期43-48,共6页
Economic Herald